關于內蒙古開源納林希里煤炭開發有限公司納林希里礦井及選煤廠社會穩定評估情況的公示結果
根據《國家發改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等四個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內穩發〔2016〕1號)有關精神,內蒙古開源納林希里煤炭開發有限公司納林希里礦井及選煤廠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調查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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